事師法五十頌
事師法五十頌
【序文】
上師、本尊與空行護法為金剛乘修行者的三根本-上師為加持之根本、本尊為成就之根本、空行護法為事業之根本,既名為根本,如佛德圓滿巨樹的根處,若無其吸取內外資糧、攝傳承法脈深廣果德,必使枝葉凋零,無法抵抗那對因偏執邪念所化的狂風驟雨,自遭攔腰折損的下場,是故三根本之重要斷不容小覷!
而上師列為其首,畫龍點睛之妙自不待言。一切密法之灌頂法教,必須經由於無間斷傳承之具格上師授予,若無此殊勝法源,作為迅速解脫之道的開啟承接者,行者縱歷百千劫,猶如失怙孺子,無所措其手足,更遑論即生成就了!所以,具慧金剛弟子須知,本尊與空行護法乃是傳承上師功德力的延伸,同由法界自性所呈現,實屬一體。飲水故當思源,恭敬上師,即是恭敬本尊與護法,即是恭敬傳承歷代成就者,自是恭敬十方如來,因金剛上師為至尊法要樞紐,三界最尊貴故!
時值密法普傳之際,雖密乘行者眾,但遍視所思所行,多有輕忽、指責上師者,無怪乎 鄔金蓮師曾諭示末法時期成就者希也!具器行者須引以為鑑,把承事上師作為修學金剛乘側重的要項,故於此揭示『 事師法五十頌 』,盼行者進退有據,並身體力行,由內而外,使謙恭敬謹遠離種種麤細過患,感召圓滿修行果德!
【源起】
事師法五十頌作者是印度大班智達—跋維諦瓦上師,有次尊者要去著名的島度母小島去供養度母時,遭挾持到了住地島,期間他祈請救度佛母來使他脫離困境。救度佛母依願使其回到印度故寺,他驚訝的發覺人事已非,浩嘆度眾時間已過,一時怒由衷生,便用了地震咒輪消滅的住地島,報復其阻礙道務。未久便蒙度母告知:「你為大乘弟子,如不救度眾生也不應殺害眾生,今爾破慈心眾生戒,必須全力懺悔。」尊者感到非常懊悔,決心到中國五臺山謁見大聖文殊菩薩跟前布薩。
隨後又夢見度母指示:「 即便到五臺山也可能消不了你的罪業,就為初學金剛乘的行者作事師法五十頌與根本墮的根本經論,來指引眾生,使其獲得快速的成就!」因此尊者恭造此頌,使初發心的行者能夠依頌奉行,於求法過程中竭力事奉上師,無違師心,必逮最上法益!
是故,吾等應先禮拜跋維諦瓦尊者,祈願一切見聞受持者,皆可領受切行,共成無上佛道!!
【正文】
第一條:十方世界中三世一切佛
恆於灌頂師三時伸禮奉
解釋:
上師總攝佛、法、僧三寶,具足諸佛身口意無盡功德,若無上師,則無法領受佛法加被,波羅密多乘如此,於金剛乘更是至關重要,故有名諺:若無上師,不聞佛名!所以受法弟子必須要一日三時(早、午、晚), 時時禮拜上師,憶念上師,祈速證與上師無二的悉地。
第二條:起最上恭敬合掌以持花
散彼曼荼羅頭面接足禮
解釋:
曼荼羅大致可分四種—大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與羯摩曼荼羅,前所成之圖相稱之為心外事相曼荼羅;然由自心本具的悲智二德,由淨菩提心自然流露,為心內真正之曼荼羅。所以弟子進入壇城,應提起圓成清淨內曼荼羅,上供各莊嚴外曼荼羅予具恩上師,並至誠行大禮拜,頂禮至尊金剛師蓮花足。
第三條:彼師或在家及新受具戒
置經像於前則息諸疑謗
解釋:
金剛上師不管是在家或出家,或剛受具足戒,受法弟子置恩師法照於佛堂時,應敬之如佛,不得有因諸蘊無明而產生各種懷疑及譭謗的顛倒念頭。切知若視上師如佛,則得佛的加持;若視上師如菩薩,則得菩薩的加持;要是把上師當成凡夫,甚至是黑業造作的對象,那不但得不到任何的加持,還造作了下金剛獄的因,行者豈可不慎!
第四條:若出家弟子常淨心承事
已坐當起迎唯除於敬禮
解釋:
要是出家弟子,必須淨心承事,恃師左右。除了在禮拜諸佛外,若見上師來到,必定立即起身迎接並敬奉之。
第五條: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
若不先觀察同得越法罪
解釋:
修學金剛乘,上師與弟子間必須嚴守三昧耶戒,清淨堅定方有成就。因此不僅上師要選擇弟子,弟子也必須要審慎觀察選擇具格上師,否則同樣犯了不如法的過失,都是輕忽的過患。
第六條:若忿恚無慈貪愛多輕浮
傲慢自誇矜抉擇不應依
解釋:
對於脾氣暴躁,常失慈悲,貪戀虛榮,傲慢自誇的老師,弟子應有智慧去抉擇不皈依,所以要皈依前先觀察老師的習性,以免守戒不易,徒增不淨因。
第七條:具戒忍悲智尊重無諂曲
了秘密儀範博閑諸論議
解釋:
具德金剛上師具足慈悲、智慧種性,並嚴守戒律,自尊自重,不諂不曲,並通達顯密教理,可指導弟子們邁向解脫大道。
第八條:善達真言相曼荼羅事業
契證十真如諸根悉清淨
解釋:
金剛乘上師必須兼備內外十真如,方有真正的能力引領弟子們突破諸無明,照見本來面貌,啟諸識妙用。外十真如有加持、打手印、誦真言、修火供、開光、四灌頂法、指導觀想入定等法式正確無誤的儀軌教授;而內十真如乃指所契入的菩薩十地所證真如法性—遍行真如、最勝真如、勝流真如、無攝受真如、無別真如、無染淨真如、法無別真如、不增減真如、智自在所依真如、業自在真如。
第九條:若彼求法者於師生輕譭
則謗諸如來常得諸苦惱
解釋:
上師乃清淨自性化現,總攝諸佛身口意殊勝功德,謗師等於謗佛,而佛身遍一切處,所以毀謗所造作諸業也將遍一切處。四十二章經言:聖人不可譭,譭聖者如仰天吐沫,隨墮自身!下愚者將只自取其辱,無損於如聖上師及虛空。
第十條:由增上愚癡而獲於現報
為惡曜執持重病相纏縛
解釋:
弟子因愚昧無明譭謗上師,藉著身、語、意三業的增上緣,將很快獲得現世報應,使天上視察善惡星宿所執持,必得重病纏身,無法解脫。
第十一條:王法所逼切及毒蛇傷螫
冤賊水火難非人得其便
解釋:
由於譭謗,種種災難將紛至遝來--違犯國家法律,遭諸毒物所傷,冤家匯聚,盜賊均至,水旱災頻仍,一切惡鬼神與宿世仇怨敵尋伺作諸多障難。
第十二條:彼頻那夜迦常作諸障礙
從此而命終即墮於惡趣
解釋:
頻那夜迦為相如人身象頭,專障難行者。化網經雲:譭謗上師人,妖魔控制心。因此若造謗師罪,自有惡神來賜災難,死後入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
第十三條:勿令阿闍梨少分生煩惱
無智相違背定入阿鼻獄
解釋:
弟子承事上師,勿令輕生煩惱,若違上師意旨,或是背叛上師,生時必遭諸多苦厄,死後必入阿鼻地獄。
第十四條:受種種極苦說之深可怖
由謗阿闍梨於中常止住
解釋:
凡是金剛乘弟子必須遵守「密宗根本十四戒」,千萬不可對上師身口意有所不敬,更何況是詆毀具恩上師,必遭無法承受之種種苦果。若是造作謗罪,即便千刧學法,仍是金剛獄;是故鑽石金剛經雲:「若謗阿闍黎,千劫無食睡,精學金剛乘,亦學金剛獄。」
第十五條:彼阿闍梨者弘持正法藏
是故當一心輒莫生輕慢
解釋:
金剛上師代佛宏揚,執持正法,解眾生於倒懸,伴弟子至解脫,恩澤莫深於斯,故要一心虔敬承事,不可稍生輕慢心。
第十六條:常於阿闍梨承事而供養
發生尊重心則蠲除障惱
解釋:
盡奉上師己所珍愛物,並將身口意供養,習師言行與之相應,由於上師垂慈加持,始可滅障礙、煩惱,迅速獲得殊勝悉地的成就。
第十七條:又復於師所樂行於喜捨
不吝於己身何況於財物
解釋:
對自己恩重如山的如母上師,若是必要時生命都可犧牲,何況是身外可取捨的財物,因此盡可能佈施資材用具,使上師歡悅受用,必定累積行者無量出世與入世資糧,終至圓滿佛果。
第十八條:勤修無量劫難證如來果
今於一生中阿闍梨賜予
解釋:
尊貴的金剛上師已於無量劫精勤修證,圓滿菩提後,方教授諸多根器眾生。於波羅密多乘(顯教)修習佛法,必須經約三大阿僧祇劫,歷時甚久;而今值遇燈將滅時還欲明的殊勝密法,可快速積資淨障,圓成無上悉地。而這一切必得從上師處獲得正確珍貴傳承教法,因此有了上師的加持與教導,便可達到密法金剛乘難思意的修持境界,對於沉浮於六道而思解脫的眾生,實在是無以回報的大恩德!
第十九條:普護其深誓供養諸如來
恭敬阿闍梨等同一切佛
解釋:
身為佛門行者,必須要時常提醒自己切勿忘失自覺覺他的菩提心誓願。而對於施予一切成就的具恩上師,更是要虔敬供養。正法時期日已遠,佛陀便化現凡夫身的尊貴上師來傳道授法,所以上師身口意便是諸佛三密,若有不敬思維,應立即持百字明懺悔。
第二十條:微細所愛物特諸最上珍
求無盡菩提誠心悉奉獻
解釋:
金剛行者應隨時以各種內外供品,供養壇城與至尊上師,絕不使生活、傳法上有匱乏之處。如此不但能消除對愛物的貪執,更可長養清淨菩提心,耕種至上福田,果德迅增!
第二十二條:如是求法者具戒忍功德
不虛誑於師當獲金剛智
解釋:
行者若以正智正慧承事恭敬供養上師,並嚴守各種密戒,絕對可獲得如上師般的功德與悉地,吾人執此應堅定而無疑義!
第二十三條:若足踏師影獲罪如破塔
於床坐資具騎驀罪過是
解釋:
金剛弟子如果足踏上師的影子,黑業就像毀壞浮圖一般,其罪甚大。另外也不得坐上師的床,或未經允許使用其器具,哪怕是不經意,該罪已具足。此頌主要目的乃是要行者誠於內則行於外,讓恭敬心自然流露,珍視上師的點滴細微處,累積無量資糧於二六時中!
第二十四條:若師所教誨歡喜當聽受
自己或不能則善言啟白
解釋:
有大智慧的弟子,一切身口意的供養並不是勉強的,而是出自於至誠樂出,要是超乎己力而不能勝任,必須要向上師仔細且恭敬的詳釋原由。吾人須知:雖難行能行,其志可勉,但若硬撐浮誇,貽誤師命,則為欺師,不但毫無功德,反造深業,行者須明瞭其差別之處如雲壤。
第二十五條:由依止師故所作皆成就
現樂及生天何敢違其命
解釋:
由於上師慈悲的傳法,弟子依止修行與實踐,才能獲得升天或是各種修行果位,所以上師是無上福田,必須不違背金剛師的諄諄教誨,方能有所成就。
第二十六條:師財如己命師愛敬若師
師眷如己親敬奉母疏怠
解釋:
看護上師的各種資財時,必須視同如己的生命般,上師所尊敬或是喜愛的人、事、物,我門皆應愛屋及烏,如愛上師一般恭敬其親眷、事業金剛或是護法侍者等,使具恩上師歡悅樂受,不但消行者怨懟諸業,更可圓滿殊勝果德!
第二十七條:不應於師前覆頂及乘禦
翹足手扠腰安然而坐臥
解釋:
金剛弟子在尊貴的上師面前,內心必須戒慎、儀表要端莊,絕不可做出裹頭戴帽、雙足翹起、二手叉腰等輕率的動作。
第二十八條:或事緣令坐勿舒於雙足
常具諸威儀師起速當起
解釋:
面上師或是壇城而盤坐時,若因疼痛無法隱忍,可轉姿舒緩,但切忌因圖雙足舒服而伸向至尊處。上師一旦下法座或是起立時,行者必須立即離座起身敬謹接迎,隨時保持莊嚴威儀。
第二十九條:若於經行處不應隨舉步
端謹立於傍無棄於涕唾
解釋:
於上師經行之路,避免恣意跟隨於後,宜在旁肅立恭迎恭送。上師若嗽若涕,應立即關切聞問,不得有絲毫嫌惡之心。
第三十條:亦勿於師前私竊而言說
及鄰近語笑歌無作唱等
解釋:
金剛弟子在上師面前或是傳法時,不可於間竊竊私語,並且避免嘻笑等不莊重舉動,理當收攝散亂放逸的心,為求究竟解脫之法而安措寂靜其心,如斯便易與上師、本尊三密相應,迅速契入殊勝法要。
第三十一條:或令坐或起各安徐禮敬
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
解釋:
上師站起,弟子也應立即站起,坐在師旁也要端正危坐,安詳有禮。如果行於險路之上,弟子須以身行無畏,引導具恩上師安行,無時無刻、兢兢業業惦記著恩師的安危
第三十二條:又不應於前身現疲勞相
屈指節作聲倚柱及牆壁
解釋:
行者在上師面前,精神要振作抖擻,不可有氣餒勞頓之相,使恩師無操掛之心。屈指作聲等小動作均須停止,身體也不許倚柱靠壁,兀自警醒、莊嚴其身。
第三十三條:或浣衣濯足及澡浴等事
先白師令知所作無令見
解釋:
弟子欲洗衣、洗澡或是洗足時,必先敬告上師;而進行如上諸舉時,勿令上師看見。
此頌意在使恩師不但能掌握細微,溝通順遂,奠下相應的深厚基礎,同時使弟子於禮字的分寸拿捏更加精準,增上加持法效!
第三十四條:又復於師名不應輒稱舉
設有果問者當示之一字
解釋:
金剛弟子不得隨意呼叫上師的名字,若人詢問,必須於恩師名前加上尊貴、有意義的稱號。
第三十五條:師或令幹集當伺其遣使
於彼所作事憶持常不忘
解釋:
必須隨時聽侯上師之差遣,心中牢記上師交代的事,唯以成辦具恩上師尊囑是祈。
第三十六條:或笑嗽伸久則以手遮口
若有事啟聞當曲躬軟語
解釋:
弟子於上師前,凡是想笑、打哈欠、咳嗽,均得用手遮口,以示禮敬之意。若有事要請示,必須躬身恭敬,趨前就教。
第三十七條:若在家女子淨心來聽法
合掌具威儀專視於師面
解釋:
女性弟子於師前攝受法教,必須端莊潔淨,自淨其意,雙手合十,專注精神聆聽。
第三十八條:聞已當奉持捨離於憍慢
常如初適嫁低頻甚慚赧
解釋:
供養或是承事上師,切不輕生驕慢心或是對上師有恩的思維,許多經典論著皆示如上之罪無量;須知上師接受供養或是授命行事,皆是給予無上福田,可疾速獲致究竟悉地的難得機會,可說是無上的大恩,斷不可因生慢心,反甘露為毒物,如此實令人扼腕唏噓,行者不可不慎。
另外在上師跟前聽法時,要如新嫁娘般羞赧慚愧,戒慎警惕,唯恐漏失尊教一字一句,如此方可獲得上師的法露加持。
第三十九條:於彼嚴身具無復生愛樂
與善非相應皆思惟遠離
解釋:
對於裝飾身相美好的一切飾物,不應該升起貪戀眷愛的心,凡所有與佛陀法教背道而馳之事物,皆應思遠離,所以清心寡慾,遠離貪著是非常重要的佛子行宜,踐之便可免沉淪六道苦厄之因!
第四十條:常慕於師德不應窺小過
隨順獲成就求過當自損
解釋:
金剛弟子應對至尊上師的所顯露的殊勝佛德,升起欽羨孺慕、嚮往之心,進而效之習之,必與上師身口意相應,成就非凡的修行果證。切不可窺師微細、或與流俗相悖的過患,而心起不正念,非但無法得到上師的加持,還得赴金剛獄,豈可小覷。須知下者不知上,平凡如我們,豈能揣度聖思,穿鑿附會;更何況師教萬化,於行者三毒處下手,往往是一針見血,故上師如鏡,照見己心染塵度,使貪瞋癡無所遁形,吾人必須感念上師觀機逗教的無量大恩!
第四十一條:說法度弟子曼荼羅護摩
城邑同師居無旨不應作
解釋:
若是弟子與上師同住一城市,在沒有上師開許的情況下,不得作開光、三根本的身口意供養加持,也不得行壇城、火供、傳法灌頂等法事,此乃防止驕慢之心暗渡陳倉,滋衍後患,如此才能使行者攝受更甚深法教,不致產生違緣障礙。
第四十二條:或說法所得淨施諸財物
悉以奉其師隨得而可用
解釋:
弟子說法遂行法務所得的信徒供養,必須悉數奉養上師,而上師也會秉慈?#123;受一部份,來增上弟子的修行資糧,而其餘所剩則可自用,或是循師聖教,行於利生事業
第四十三條:同學及法裔不應為弟子
亦不於師前受承事禮敬
解釋:
弟子不得收同門師兄為自己的弟子,也不可於上師跟前為自己的弟子傳法。如有自己的弟子在上師面前為己頂禮、供養等,應該立即予以制止,這是對上師強烈慢心的顯露,有智慧的弟子決不行之!
第四十四條:若以物上師二手持奉獻
師或有所施當恭敬頂受
解釋:
金剛弟子供物予上師,必須二手恭敬呈獻。若師有施予,同樣雙手恭敬過頂領受,並念恩禮拜,日後得要好好處理所贈物,必受上師綿密的加持。
第四十五條:自專修正行常憶持不忘
他或非律儀愛語相教示
解釋:
弟子們應對上師所教授的或指定的佛課奉為圭臬,時時刻刻惦記在心,切行鹹遵。如見其他金剛師兄弟因一時無明,對上師不恭敬,造作罪愆,應發慈悲愛護之心,以柔慧語勸戒,助其回歸正道,重拾尊師信念,續攝傳承法流加持。
第四十六條:若師所教敕或病緣不作
當作禮諮陳斯則無其咎
解釋:
上師的教導訓示或是待辦事項,要一一恪守遵行,若是因病遭阻,無法順利成辦,必須婉轉向上師解釋,如此才沒有過患。
第四十七條:常令師歡喜離諸煩惱事
當勤而行之恐繁故不述
解釋:
金剛弟子欲攝受無上密法,應要盡一切力量,將己三密悉皆供養根本上師,常使上師歡喜無有熱惱。具恩上師若有任何生活世俗上的煩惱,都是弟子們的奇恥景辱,代表承事有未盡圓滿處。吾人須知上師便是無上資糧田,今日田中所植枯槁,呈狀荒廢,其罪捨我其誰?故有為者,必盡心力圓滿成事,法益定如春雨良籽,使資糧田繁茂盎然!其事師之法甚多,觀察運用之妙,存乎慧心,所以不再細舉列示,免令人望之生畏、裹足不前。
第四十八條:彼金剛如來親如是宣說
及餘教所明依師獲成就
解釋:
為獲得究竟法智與無上悉地,都必須依止金剛上師而得,這是密教教主金剛如來親口宣說的。所以行者一旦選擇了心中的明師,就必須視師如佛,即可相應密意而能快速圓滿佛果!
第四十九條:若弟子清淨皈依三寶已
當付事師法先令熟諷誦
解釋:
凡有淨信弟子來皈依,修學金剛乘密法,便令其熟讀「事師法五十頌」,穩固學法基礎,如此罅漏之處補足後,必為完整堪受之大器,可滿盛具恩上師珠璣法露。
第五十條:次授秘密教使成正法器
根本十四墮同應善誦持
解釋:
皈依灌頂後,對於願意恪守戒律、熟習事師法者,才授予不共密法,同時行者們也應對密宗根本十四墮之戒律,能夠奉為圭臬永矢鹹遵,使之能成為金剛乘的中流砥柱。
【後跋】
行者概念中的上師是平時所見的肉體化身,而忽略了法報二身,易於因自身無明對於外相執取,產生了承事不敬、貪婪妄想的諸多過患;要知道遍入的真如法性乃是上師的真身,欲見此身,須行般若智慧,超越相對世智,離諸得失對待,方可三密相應、契入實相三昧。
然此機甚深,非能一蹴可幾,故有事師法五十頌出,讓金剛行者進退有所依據,使恭敬心由內而外顯發,修正收攝諸習氣於無形,所仰賴者,無不是上師浩瀚證德,無垠悲心。
至盼諸行者將此頌常駐於心,咀嚼菁華,常思己過,如此日行功深,上師受記、圓滿佛過之日必可逮也!
【序文】
上師、本尊與空行護法為金剛乘修行者的三根本-上師為加持之根本、本尊為成就之根本、空行護法為事業之根本,既名為根本,如佛德圓滿巨樹的根處,若無其吸取內外資糧、攝傳承法脈深廣果德,必使枝葉凋零,無法抵抗那對因偏執邪念所化的狂風驟雨,自遭攔腰折損的下場,是故三根本之重要斷不容小覷!
而上師列為其首,畫龍點睛之妙自不待言。一切密法之灌頂法教,必須經由於無間斷傳承之具格上師授予,若無此殊勝法源,作為迅速解脫之道的開啟承接者,行者縱歷百千劫,猶如失怙孺子,無所措其手足,更遑論即生成就了!所以,具慧金剛弟子須知,本尊與空行護法乃是傳承上師功德力的延伸,同由法界自性所呈現,實屬一體。飲水故當思源,恭敬上師,即是恭敬本尊與護法,即是恭敬傳承歷代成就者,自是恭敬十方如來,因金剛上師為至尊法要樞紐,三界最尊貴故!
時值密法普傳之際,雖密乘行者眾,但遍視所思所行,多有輕忽、指責上師者,無怪乎 鄔金蓮師曾諭示末法時期成就者希也!具器行者須引以為鑑,把承事上師作為修學金剛乘側重的要項,故於此揭示『 事師法五十頌 』,盼行者進退有據,並身體力行,由內而外,使謙恭敬謹遠離種種麤細過患,感召圓滿修行果德!
【源起】
事師法五十頌作者是印度大班智達—跋維諦瓦上師,有次尊者要去著名的島度母小島去供養度母時,遭挾持到了住地島,期間他祈請救度佛母來使他脫離困境。救度佛母依願使其回到印度故寺,他驚訝的發覺人事已非,浩嘆度眾時間已過,一時怒由衷生,便用了地震咒輪消滅的住地島,報復其阻礙道務。未久便蒙度母告知:「你為大乘弟子,如不救度眾生也不應殺害眾生,今爾破慈心眾生戒,必須全力懺悔。」尊者感到非常懊悔,決心到中國五臺山謁見大聖文殊菩薩跟前布薩。
隨後又夢見度母指示:「 即便到五臺山也可能消不了你的罪業,就為初學金剛乘的行者作事師法五十頌與根本墮的根本經論,來指引眾生,使其獲得快速的成就!」因此尊者恭造此頌,使初發心的行者能夠依頌奉行,於求法過程中竭力事奉上師,無違師心,必逮最上法益!
是故,吾等應先禮拜跋維諦瓦尊者,祈願一切見聞受持者,皆可領受切行,共成無上佛道!!
【正文】
第一條:十方世界中三世一切佛
恆於灌頂師三時伸禮奉
解釋:
上師總攝佛、法、僧三寶,具足諸佛身口意無盡功德,若無上師,則無法領受佛法加被,波羅密多乘如此,於金剛乘更是至關重要,故有名諺:若無上師,不聞佛名!所以受法弟子必須要一日三時(早、午、晚), 時時禮拜上師,憶念上師,祈速證與上師無二的悉地。
第二條:起最上恭敬合掌以持花
散彼曼荼羅頭面接足禮
解釋:
曼荼羅大致可分四種—大曼荼羅、三昧耶曼荼羅、法曼荼羅與羯摩曼荼羅,前所成之圖相稱之為心外事相曼荼羅;然由自心本具的悲智二德,由淨菩提心自然流露,為心內真正之曼荼羅。所以弟子進入壇城,應提起圓成清淨內曼荼羅,上供各莊嚴外曼荼羅予具恩上師,並至誠行大禮拜,頂禮至尊金剛師蓮花足。
第三條:彼師或在家及新受具戒
置經像於前則息諸疑謗
解釋:
金剛上師不管是在家或出家,或剛受具足戒,受法弟子置恩師法照於佛堂時,應敬之如佛,不得有因諸蘊無明而產生各種懷疑及譭謗的顛倒念頭。切知若視上師如佛,則得佛的加持;若視上師如菩薩,則得菩薩的加持;要是把上師當成凡夫,甚至是黑業造作的對象,那不但得不到任何的加持,還造作了下金剛獄的因,行者豈可不慎!
第四條:若出家弟子常淨心承事
已坐當起迎唯除於敬禮
解釋:
要是出家弟子,必須淨心承事,恃師左右。除了在禮拜諸佛外,若見上師來到,必定立即起身迎接並敬奉之。
第五條: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
若不先觀察同得越法罪
解釋:
修學金剛乘,上師與弟子間必須嚴守三昧耶戒,清淨堅定方有成就。因此不僅上師要選擇弟子,弟子也必須要審慎觀察選擇具格上師,否則同樣犯了不如法的過失,都是輕忽的過患。
第六條:若忿恚無慈貪愛多輕浮
傲慢自誇矜抉擇不應依
解釋:
對於脾氣暴躁,常失慈悲,貪戀虛榮,傲慢自誇的老師,弟子應有智慧去抉擇不皈依,所以要皈依前先觀察老師的習性,以免守戒不易,徒增不淨因。
第七條:具戒忍悲智尊重無諂曲
了秘密儀範博閑諸論議
解釋:
具德金剛上師具足慈悲、智慧種性,並嚴守戒律,自尊自重,不諂不曲,並通達顯密教理,可指導弟子們邁向解脫大道。
第八條:善達真言相曼荼羅事業
契證十真如諸根悉清淨
解釋:
金剛乘上師必須兼備內外十真如,方有真正的能力引領弟子們突破諸無明,照見本來面貌,啟諸識妙用。外十真如有加持、打手印、誦真言、修火供、開光、四灌頂法、指導觀想入定等法式正確無誤的儀軌教授;而內十真如乃指所契入的菩薩十地所證真如法性—遍行真如、最勝真如、勝流真如、無攝受真如、無別真如、無染淨真如、法無別真如、不增減真如、智自在所依真如、業自在真如。
第九條:若彼求法者於師生輕譭
則謗諸如來常得諸苦惱
解釋:
上師乃清淨自性化現,總攝諸佛身口意殊勝功德,謗師等於謗佛,而佛身遍一切處,所以毀謗所造作諸業也將遍一切處。四十二章經言:聖人不可譭,譭聖者如仰天吐沫,隨墮自身!下愚者將只自取其辱,無損於如聖上師及虛空。
第十條:由增上愚癡而獲於現報
為惡曜執持重病相纏縛
解釋:
弟子因愚昧無明譭謗上師,藉著身、語、意三業的增上緣,將很快獲得現世報應,使天上視察善惡星宿所執持,必得重病纏身,無法解脫。
第十一條:王法所逼切及毒蛇傷螫
冤賊水火難非人得其便
解釋:
由於譭謗,種種災難將紛至遝來--違犯國家法律,遭諸毒物所傷,冤家匯聚,盜賊均至,水旱災頻仍,一切惡鬼神與宿世仇怨敵尋伺作諸多障難。
第十二條:彼頻那夜迦常作諸障礙
從此而命終即墮於惡趣
解釋:
頻那夜迦為相如人身象頭,專障難行者。化網經雲:譭謗上師人,妖魔控制心。因此若造謗師罪,自有惡神來賜災難,死後入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
第十三條:勿令阿闍梨少分生煩惱
無智相違背定入阿鼻獄
解釋:
弟子承事上師,勿令輕生煩惱,若違上師意旨,或是背叛上師,生時必遭諸多苦厄,死後必入阿鼻地獄。
第十四條:受種種極苦說之深可怖
由謗阿闍梨於中常止住
解釋:
凡是金剛乘弟子必須遵守「密宗根本十四戒」,千萬不可對上師身口意有所不敬,更何況是詆毀具恩上師,必遭無法承受之種種苦果。若是造作謗罪,即便千刧學法,仍是金剛獄;是故鑽石金剛經雲:「若謗阿闍黎,千劫無食睡,精學金剛乘,亦學金剛獄。」
第十五條:彼阿闍梨者弘持正法藏
是故當一心輒莫生輕慢
解釋:
金剛上師代佛宏揚,執持正法,解眾生於倒懸,伴弟子至解脫,恩澤莫深於斯,故要一心虔敬承事,不可稍生輕慢心。
第十六條:常於阿闍梨承事而供養
發生尊重心則蠲除障惱
解釋:
盡奉上師己所珍愛物,並將身口意供養,習師言行與之相應,由於上師垂慈加持,始可滅障礙、煩惱,迅速獲得殊勝悉地的成就。
第十七條:又復於師所樂行於喜捨
不吝於己身何況於財物
解釋:
對自己恩重如山的如母上師,若是必要時生命都可犧牲,何況是身外可取捨的財物,因此盡可能佈施資材用具,使上師歡悅受用,必定累積行者無量出世與入世資糧,終至圓滿佛果。
第十八條:勤修無量劫難證如來果
今於一生中阿闍梨賜予
解釋:
尊貴的金剛上師已於無量劫精勤修證,圓滿菩提後,方教授諸多根器眾生。於波羅密多乘(顯教)修習佛法,必須經約三大阿僧祇劫,歷時甚久;而今值遇燈將滅時還欲明的殊勝密法,可快速積資淨障,圓成無上悉地。而這一切必得從上師處獲得正確珍貴傳承教法,因此有了上師的加持與教導,便可達到密法金剛乘難思意的修持境界,對於沉浮於六道而思解脫的眾生,實在是無以回報的大恩德!
第十九條:普護其深誓供養諸如來
恭敬阿闍梨等同一切佛
解釋:
身為佛門行者,必須要時常提醒自己切勿忘失自覺覺他的菩提心誓願。而對於施予一切成就的具恩上師,更是要虔敬供養。正法時期日已遠,佛陀便化現凡夫身的尊貴上師來傳道授法,所以上師身口意便是諸佛三密,若有不敬思維,應立即持百字明懺悔。
第二十條:微細所愛物特諸最上珍
求無盡菩提誠心悉奉獻
解釋:
金剛行者應隨時以各種內外供品,供養壇城與至尊上師,絕不使生活、傳法上有匱乏之處。如此不但能消除對愛物的貪執,更可長養清淨菩提心,耕種至上福田,果德迅增!
第二十二條:如是求法者具戒忍功德
不虛誑於師當獲金剛智
解釋:
行者若以正智正慧承事恭敬供養上師,並嚴守各種密戒,絕對可獲得如上師般的功德與悉地,吾人執此應堅定而無疑義!
第二十三條:若足踏師影獲罪如破塔
於床坐資具騎驀罪過是
解釋:
金剛弟子如果足踏上師的影子,黑業就像毀壞浮圖一般,其罪甚大。另外也不得坐上師的床,或未經允許使用其器具,哪怕是不經意,該罪已具足。此頌主要目的乃是要行者誠於內則行於外,讓恭敬心自然流露,珍視上師的點滴細微處,累積無量資糧於二六時中!
第二十四條:若師所教誨歡喜當聽受
自己或不能則善言啟白
解釋:
有大智慧的弟子,一切身口意的供養並不是勉強的,而是出自於至誠樂出,要是超乎己力而不能勝任,必須要向上師仔細且恭敬的詳釋原由。吾人須知:雖難行能行,其志可勉,但若硬撐浮誇,貽誤師命,則為欺師,不但毫無功德,反造深業,行者須明瞭其差別之處如雲壤。
第二十五條:由依止師故所作皆成就
現樂及生天何敢違其命
解釋:
由於上師慈悲的傳法,弟子依止修行與實踐,才能獲得升天或是各種修行果位,所以上師是無上福田,必須不違背金剛師的諄諄教誨,方能有所成就。
第二十六條:師財如己命師愛敬若師
師眷如己親敬奉母疏怠
解釋:
看護上師的各種資財時,必須視同如己的生命般,上師所尊敬或是喜愛的人、事、物,我門皆應愛屋及烏,如愛上師一般恭敬其親眷、事業金剛或是護法侍者等,使具恩上師歡悅樂受,不但消行者怨懟諸業,更可圓滿殊勝果德!
第二十七條:不應於師前覆頂及乘禦
翹足手扠腰安然而坐臥
解釋:
金剛弟子在尊貴的上師面前,內心必須戒慎、儀表要端莊,絕不可做出裹頭戴帽、雙足翹起、二手叉腰等輕率的動作。
第二十八條:或事緣令坐勿舒於雙足
常具諸威儀師起速當起
解釋:
面上師或是壇城而盤坐時,若因疼痛無法隱忍,可轉姿舒緩,但切忌因圖雙足舒服而伸向至尊處。上師一旦下法座或是起立時,行者必須立即離座起身敬謹接迎,隨時保持莊嚴威儀。
第二十九條:若於經行處不應隨舉步
端謹立於傍無棄於涕唾
解釋:
於上師經行之路,避免恣意跟隨於後,宜在旁肅立恭迎恭送。上師若嗽若涕,應立即關切聞問,不得有絲毫嫌惡之心。
第三十條:亦勿於師前私竊而言說
及鄰近語笑歌無作唱等
解釋:
金剛弟子在上師面前或是傳法時,不可於間竊竊私語,並且避免嘻笑等不莊重舉動,理當收攝散亂放逸的心,為求究竟解脫之法而安措寂靜其心,如斯便易與上師、本尊三密相應,迅速契入殊勝法要。
第三十一條:或令坐或起各安徐禮敬
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
解釋:
上師站起,弟子也應立即站起,坐在師旁也要端正危坐,安詳有禮。如果行於險路之上,弟子須以身行無畏,引導具恩上師安行,無時無刻、兢兢業業惦記著恩師的安危
第三十二條:又不應於前身現疲勞相
屈指節作聲倚柱及牆壁
解釋:
行者在上師面前,精神要振作抖擻,不可有氣餒勞頓之相,使恩師無操掛之心。屈指作聲等小動作均須停止,身體也不許倚柱靠壁,兀自警醒、莊嚴其身。
第三十三條:或浣衣濯足及澡浴等事
先白師令知所作無令見
解釋:
弟子欲洗衣、洗澡或是洗足時,必先敬告上師;而進行如上諸舉時,勿令上師看見。
此頌意在使恩師不但能掌握細微,溝通順遂,奠下相應的深厚基礎,同時使弟子於禮字的分寸拿捏更加精準,增上加持法效!
第三十四條:又復於師名不應輒稱舉
設有果問者當示之一字
解釋:
金剛弟子不得隨意呼叫上師的名字,若人詢問,必須於恩師名前加上尊貴、有意義的稱號。
第三十五條:師或令幹集當伺其遣使
於彼所作事憶持常不忘
解釋:
必須隨時聽侯上師之差遣,心中牢記上師交代的事,唯以成辦具恩上師尊囑是祈。
第三十六條:或笑嗽伸久則以手遮口
若有事啟聞當曲躬軟語
解釋:
弟子於上師前,凡是想笑、打哈欠、咳嗽,均得用手遮口,以示禮敬之意。若有事要請示,必須躬身恭敬,趨前就教。
第三十七條:若在家女子淨心來聽法
合掌具威儀專視於師面
解釋:
女性弟子於師前攝受法教,必須端莊潔淨,自淨其意,雙手合十,專注精神聆聽。
第三十八條:聞已當奉持捨離於憍慢
常如初適嫁低頻甚慚赧
解釋:
供養或是承事上師,切不輕生驕慢心或是對上師有恩的思維,許多經典論著皆示如上之罪無量;須知上師接受供養或是授命行事,皆是給予無上福田,可疾速獲致究竟悉地的難得機會,可說是無上的大恩,斷不可因生慢心,反甘露為毒物,如此實令人扼腕唏噓,行者不可不慎。
另外在上師跟前聽法時,要如新嫁娘般羞赧慚愧,戒慎警惕,唯恐漏失尊教一字一句,如此方可獲得上師的法露加持。
第三十九條:於彼嚴身具無復生愛樂
與善非相應皆思惟遠離
解釋:
對於裝飾身相美好的一切飾物,不應該升起貪戀眷愛的心,凡所有與佛陀法教背道而馳之事物,皆應思遠離,所以清心寡慾,遠離貪著是非常重要的佛子行宜,踐之便可免沉淪六道苦厄之因!
第四十條:常慕於師德不應窺小過
隨順獲成就求過當自損
解釋:
金剛弟子應對至尊上師的所顯露的殊勝佛德,升起欽羨孺慕、嚮往之心,進而效之習之,必與上師身口意相應,成就非凡的修行果證。切不可窺師微細、或與流俗相悖的過患,而心起不正念,非但無法得到上師的加持,還得赴金剛獄,豈可小覷。須知下者不知上,平凡如我們,豈能揣度聖思,穿鑿附會;更何況師教萬化,於行者三毒處下手,往往是一針見血,故上師如鏡,照見己心染塵度,使貪瞋癡無所遁形,吾人必須感念上師觀機逗教的無量大恩!
第四十一條:說法度弟子曼荼羅護摩
城邑同師居無旨不應作
解釋:
若是弟子與上師同住一城市,在沒有上師開許的情況下,不得作開光、三根本的身口意供養加持,也不得行壇城、火供、傳法灌頂等法事,此乃防止驕慢之心暗渡陳倉,滋衍後患,如此才能使行者攝受更甚深法教,不致產生違緣障礙。
第四十二條:或說法所得淨施諸財物
悉以奉其師隨得而可用
解釋:
弟子說法遂行法務所得的信徒供養,必須悉數奉養上師,而上師也會秉慈?#123;受一部份,來增上弟子的修行資糧,而其餘所剩則可自用,或是循師聖教,行於利生事業
第四十三條:同學及法裔不應為弟子
亦不於師前受承事禮敬
解釋:
弟子不得收同門師兄為自己的弟子,也不可於上師跟前為自己的弟子傳法。如有自己的弟子在上師面前為己頂禮、供養等,應該立即予以制止,這是對上師強烈慢心的顯露,有智慧的弟子決不行之!
第四十四條:若以物上師二手持奉獻
師或有所施當恭敬頂受
解釋:
金剛弟子供物予上師,必須二手恭敬呈獻。若師有施予,同樣雙手恭敬過頂領受,並念恩禮拜,日後得要好好處理所贈物,必受上師綿密的加持。
第四十五條:自專修正行常憶持不忘
他或非律儀愛語相教示
解釋:
弟子們應對上師所教授的或指定的佛課奉為圭臬,時時刻刻惦記在心,切行鹹遵。如見其他金剛師兄弟因一時無明,對上師不恭敬,造作罪愆,應發慈悲愛護之心,以柔慧語勸戒,助其回歸正道,重拾尊師信念,續攝傳承法流加持。
第四十六條:若師所教敕或病緣不作
當作禮諮陳斯則無其咎
解釋:
上師的教導訓示或是待辦事項,要一一恪守遵行,若是因病遭阻,無法順利成辦,必須婉轉向上師解釋,如此才沒有過患。
第四十七條:常令師歡喜離諸煩惱事
當勤而行之恐繁故不述
解釋:
金剛弟子欲攝受無上密法,應要盡一切力量,將己三密悉皆供養根本上師,常使上師歡喜無有熱惱。具恩上師若有任何生活世俗上的煩惱,都是弟子們的奇恥景辱,代表承事有未盡圓滿處。吾人須知上師便是無上資糧田,今日田中所植枯槁,呈狀荒廢,其罪捨我其誰?故有為者,必盡心力圓滿成事,法益定如春雨良籽,使資糧田繁茂盎然!其事師之法甚多,觀察運用之妙,存乎慧心,所以不再細舉列示,免令人望之生畏、裹足不前。
第四十八條:彼金剛如來親如是宣說
及餘教所明依師獲成就
解釋:
為獲得究竟法智與無上悉地,都必須依止金剛上師而得,這是密教教主金剛如來親口宣說的。所以行者一旦選擇了心中的明師,就必須視師如佛,即可相應密意而能快速圓滿佛果!
第四十九條:若弟子清淨皈依三寶已
當付事師法先令熟諷誦
解釋:
凡有淨信弟子來皈依,修學金剛乘密法,便令其熟讀「事師法五十頌」,穩固學法基礎,如此罅漏之處補足後,必為完整堪受之大器,可滿盛具恩上師珠璣法露。
第五十條:次授秘密教使成正法器
根本十四墮同應善誦持
解釋:
皈依灌頂後,對於願意恪守戒律、熟習事師法者,才授予不共密法,同時行者們也應對密宗根本十四墮之戒律,能夠奉為圭臬永矢鹹遵,使之能成為金剛乘的中流砥柱。
【後跋】
行者概念中的上師是平時所見的肉體化身,而忽略了法報二身,易於因自身無明對於外相執取,產生了承事不敬、貪婪妄想的諸多過患;要知道遍入的真如法性乃是上師的真身,欲見此身,須行般若智慧,超越相對世智,離諸得失對待,方可三密相應、契入實相三昧。
然此機甚深,非能一蹴可幾,故有事師法五十頌出,讓金剛行者進退有所依據,使恭敬心由內而外顯發,修正收攝諸習氣於無形,所仰賴者,無不是上師浩瀚證德,無垠悲心。
至盼諸行者將此頌常駐於心,咀嚼菁華,常思己過,如此日行功深,上師受記、圓滿佛過之日必可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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