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念佛行人,首宜以嚴持五戒為急務,庶念佛易得心淨,臨終亦
穩往生。但在家二眾,處於佛法頹衰之地,難得高僧為之如法受戒。幸
梵網經曾開異方便,許以在佛像前,至誠懺悔七日,如見好相,即可自
誓受戒。而地持經亦如此說,且無見好相明文,比梵網更為便易。
穩往生。但在家二眾,處於佛法頹衰之地,難得高僧為之如法受戒。幸
梵網經曾開異方便,許以在佛像前,至誠懺悔七日,如見好相,即可自
誓受戒。而地持經亦如此說,且無見好相明文,比梵網更為便易。
爾時弟子疑之,不知究遵何經為是,後閱靈峰宗論,內曾闡明梵網為未發心
地持為已發心而設之理。
地持為已發心而設之理。
今弟子等信願念佛,求生淨土,可算已發心得依地持受戒否。即我師文鈔上教某女士自誓受戒,亦無見好相明文,
亦是因其已發心得依地持,不必拘見好相否。
亦是因其已發心得依地持,不必拘見好相否。
但某女士貞操冰潔,弟子等業深障重,可否參照而行,又是一疑義,故不揣冒昧,再為普通在家念佛行人請求判示,以便遵行。
答,佛法廣大猶如大海,隨人根性而為受持。若欲受戒,有可受處,
固宜以師僧受。若無其人,則向佛懺悔自誓受。
所雲見好相,談何容易。
恐今人無此善根,或因不明心地,以躁妄心求,則著魔者多,得益者少
矣。
恐今人無此善根,或因不明心地,以躁妄心求,則著魔者多,得益者少
矣。
今之稍有行持者,動言見種種境界。此境界,皆是妄心所感。若是
聖境界現,雖他人不得而知,而其人當必大有心行轉變之徵。若仍然照
舊,則非聖境,乃魔境也。不可不知。
聖境界現,雖他人不得而知,而其人當必大有心行轉變之徵。若仍然照
舊,則非聖境,乃魔境也。不可不知。
凡一切人,皆當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此乃三世諸佛之略戒經,人人皆宜持,
人人不可犯。持則有功德,犯則有罪過。持之及極,便可了生脫死,超凡入聖,乃至成佛。
彼發心受戒,無師可授。當志誠懇切佛前懺悔一七日,於佛前自誓受戒即已。
固無須雲好相。亦無須雲已發心未發心。今之時機,非佛世之時機。
固無須雲好相。亦無須雲已發心未發心。今之時機,非佛世之時機。
然為往生西方受戒,當須真實受持。若徒求其名,則成戲弄,罪過實非淺鮮。
問,行人若不受戒,則永棄佛海,失大利益,如發心不真,顢頇受
戒,犯之又一重戒罪,是受之恐致違犯,不受又失大益,似乎進退兩難。
弟子對此,頗有愚見,以為如果發心真實,自必懼罪情深,必少違犯,
不妨立即受戒。否則習氣太重,或因一時心感,貪一戒名,昧然受之,
將來必易觸犯,反不如依律秉持二三年後,果無違犯,再行受戒未晚,
斯則既得戒益又不致徒增戒罪,似乎有益無害。
此法弟子曾試之,勸人吃素,頗有效驗。因近數年幾遇發心修行,即勸其先持六齋,及戒殺,減少肉食,兼作眾生一體血肉不淨等觀,不數年間,因之而吃長素者,不下十餘人,今對於戒法,未知可否照此辦理。
又有一輩行人,頗明罪福因緣,雖未受戒,而能照律秉持,孳孳念佛,求生淨土,若後往生,與已受戒念佛往生者,品位有無高下。若有,則與六祖心地無非自性戒,本來無一物,何處著塵埃之義,似乎相違。
如無,而律又言如法受戒者,方發戒體,且得天神擁護,又顯與未受戒者,大有區別。弟子未明斯義,故特錄求指示。況前擬先秉持,而後受戒,如果不同,設此學戒期內有命終者,豈不失大利益,是此一疑義,尤不得不早求解決也。
答,既欲受戒,固宜真實。既不真實,又何須受。利益由真實持戒
得。非有受戒之名,便得利益也。
得。非有受戒之名,便得利益也。
汝之疑,可謂無謂之極。
凡修行在心地上論,不在形跡上論。未受戒而持戒,是為真實修行人。豈真實人,
行真實行,反庸劣乎。
行真實行,反庸劣乎。
然佛菩薩極力勸人受戒,謂受之必持。非為今之掛名受戒者發也。
掛名受戒,以受戒人毀佛禁戒,罪加一等。
汝之所問,皆是死執跡相,妄興議論。如此所說,皆名戲論。
受戒發戒體,乃宿根深厚之人,非今之悠悠掛號者事。不受戒而能持戒,乃少數人,非多數人,故不得用此以難彼。此系特別性質,彼乃通途教道,何得崖板相比。
直是本無一事,妄起風波,可歎孰甚。
直是本無一事,妄起風波,可歎孰甚。
利益在跡相上論,不究心地實情,則舉世之人,皆好假冒修道之人矣。
問,小女現年廿二歲,矢志不嫁,吃素念佛,業已數年。今春其母
亡過,伊哀思篤切,數日不進飲食。後經弟子囑其為母念佛,以期蓮品
轉高,伊自後對靈念佛,寒暑無間。惟其念佛至純一時,往往見十方光
明,內現佛像。曾記今夏文佛誕期,伊閉坐佛堂念佛,一日,親覺神遊
淨土,腳踏地軟如氈,天花時墜,見佛及二大士掠虛而過,觀音菩薩並
對之微笑,以手執柳枝灑甘露水於其額,並見無數或坐或立修行之士,
相均美好有光,後因送飯伊吃,此境即失。弟子思伊所見,雖多與經論
相合,然伊前曾依同善社法靜坐二年,(現對同善社坐法業已停止數年)
當時亦見有光明境界。今此念佛所見不知是否淨土境相,抑仍系前之坐
功幻影,故特求我師判示。又此女對佛及觀音誕期,及祖母父母與己生
辰,多持一日夜不食清齋,弟子因閱諸經論,並無讚歎不食之文,即所
立八關齋法,亦只制過午不食,弟子因此令其改持八關齋,不知持日,
定要依法在佛像前受過否。又弟子閱經不多,不知竟日夜不食,與過午
不食,有優劣否。再家慈長齋念佛,亦已數年,靜中亦往往見有光明形
像,如果不著此,亦得為善境界否。尚乞我師統一判示。
答,令愛宿根頗深。立此志願,實堪欽敬。所言境界,或是聖境,
然不可以此為是。但取一心,勿慕見境。果到一心,境不見亦無礙。未
到一心,或所見不真,或見之生歡喜,皆足誤事。
然不可以此為是。但取一心,勿慕見境。果到一心,境不見亦無礙。未
到一心,或所見不真,或見之生歡喜,皆足誤事。
近人多一用功便有境界,此實多半是魔境。即令是聖境,若心地不明,理路不清,一生取著,便致誤事。不可不知。
所言清齋,經中未說,梁傅大士(彌勒示現居士身)每行之,亦非不可行。若勉強硬餓,則固不必行。若安然無損,自在如法,亦非不可。又今人只可按常行道修。不可特立異相。以杜好名顯異惑眾等弊。
問,弟子研究佛學,自閱楞嚴圓覺起信等諸大乘經論後,頗知天地
萬物,及一切淨穢刹土,皆依一真幻現,對於心淨感淨土,心濁感濁土
等義,頗能諦信確切。故雖閱宗乘語錄,不但於淨土不至生疑,且適足
以堅其信願,此後似不至為禪淨性相遮揚之語所惑。惟對於經論所說,
佛界不增不減,眾生界亦不增不減之語,時起疑情。蓋就性體而論,諸
佛眾生,體本相即,誠無差別增減可言。至發為眾生界,雖屬紜紜眾多,
然就幻形而觀,似不無數可言,既有數量,則諸佛應世,均度若干眾生
成佛。佛性譬海水,眾生譬波泡,泡破歸海,言水無增減則可,而此泡
相顯有數量,又何說無增減。或謂無增減者,為因一泡已平,一泡又起
故爾。如此則諸佛發願度生,似為徒勞,且于眾生成佛不至再迷之理,
亦為有違。若謂泡破不復起,而此性海眾生,泡雖多,則一佛已度無量
數,況後複有多佛應世,則所有眾生,不但日見減少,且終有度盡之一
日,果爾又不第與經論無增減之言相違,而于眾生界最初究從何起之旨,
(經雲無明無始、若眾生界有終、則無明即有始矣、)亦透不過去。此
又圓覺金剛藏菩薩曾有請問,佛答對佛界則引礦已成金,不重為礦為喻,
以明佛不再迷之理。至對眾生本起無明,則雲以輪回心生輪回見,意謂
非親證圓覺,不能測度,此事並可如是分別,非為正問,而起信義記亦
引鳥飛虛空之喻,以顯眾生無量,故不可說有增減,究亦難使人決然無
疑。(眾生顯有頭數、何雲無量、如真無量、除非一眾生能化多眾生,
果此亦可免佛界不再起眾生界之疑、然一眾生一靈識、此理又說不過去
矣、)然此義深遠,佛尚因眾生迷故,難以暢說,即說而眾生不知如故。
弟子何人,何敢以凡夫知見,測度此事。惟敝處學佛士紳,以弟子學佛
比伊輩頗早,意謂能解此理,多有質問者,弟子當雖援引經論以答,伊
輩總不滿意,且疑佛學說理,亦有不圓而墮信心者,故特錄此一段,思
求我師指示此理,可否另用譬喻,略為闡明。一免弟子再起此惑,二令
有以酬答彼等質問也,則幸甚。
答,佛界眾生界,兩俱不增不減,此是據理而論。汝何得據幻跡而
論。不觀金剛經度盡一切眾生,不見一眾生得滅度者。若以跡論,佛語
便成矛盾。若知直顯理體,則如示醉人迷人,謂屋轉方移者,謂屋本不
轉,方本不移也。又何得以醉人之屋轉,迷人之方移為是。而以不醉不
迷者所言為非乎。如汝所說,俱屬戲論。彼醉人迷人未悟之先,斷不能
死心信其不轉不移,以親見故。及至一悟,方知是妄非真。汝將以彼為
准乎,抑以此為准乎。了此則何須辨論。汝作海波泡說,皆在跡上執著。
以佛欲人知自己全體是佛,由迷而有眾生之相。即此眾生之相,全體屬
妄。屋轉方移,汝執著於轉移。可謂捨本逐末,將見常轉常移而不息矣。
佛為出礦之金,眾生佛性,為在礦之金。在礦之金,絕未成金。不過明
人知其有金,而始加烹煉令出,以得受用耳。佛恐眾生不肯承當,故注
重于發明本體。以既知本體,斷不肯自輕而不修耳。若知從體上論,則
無須疑。若舍體言跡,且請閣下另求大通家為之論判。光之庸僧,無此
智慧辯才也。
複甯德晉居士書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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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欲受戒,當於本月十七阿彌陀佛誕日,佛前自誓受戒。先須禮拜懺悔,隨己工夫閑忙,而定多少時期。至日更須起殷重心,禮拜懺悔,向佛稟受五戒。在家人衣之有無,均不關緊要。與其僭用,不如不用。但著長衣,或著僧袍,均無不可。聞城中有韓某者,大開五教大同之教,其神通廣大,能知人宿因,又能令病人立即痊癒。汝且讓一切人得彼益,汝千萬不可想得彼益。倘一去親近,必隨彼魔力所誘,以致失正知見,增邪知見,反以一生能了之資用輪轉於長劫,無有出期也。現今災禍日亟,須令一切人同念佛及觀音,以預防禍害,及逢凶化吉之備。(廿年十一月初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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