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記的速度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之所以複雜,是因為速度的涉及面廣,各家說法不很一致,而有些方面目前又難以涉及。比如方案與速度的關係,是不是在一次兩次競賽中取得名次的方案就好?反過來沒有取得名次的方案就一定不好?或者名次高的就好,名次低的就不好?我看問題不那麼簡單,至少不能絕對化。因為速記的速度要受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制約,有很大的伸縮性;掌握和表現速度的主體是人;再說鑒定速記方案的優劣,需要進行大量的科學論證,我們的理論研究落後於實踐,眼下條件還不具備,需要但沒有一個公認的權威機構來主持。類似這樣的難題,只好暫時回避。下面就速記的速度和競賽發表的一些個人意見,也不過是老聲常談。
一、樹立正確的速度觀。
速記的主要任務是解決文字書寫和語音速率不相適應的矛盾。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我們歷來強調速記的主要特點是“速”,沒有速度就不稱其為速記,速度是速記的靈魂,速度是速記的生命。應該說,這樣強調並沒有錯。另一方面,速記是一門綜合性的技能,速度只是這們綜合性技能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們衡量和評價速度在速記實務中的作用,就不能機械地套用“靈魂”或“生命”,給人以“速度就是一切”的錯覺。
引人注意的是,解放前的不說,建國以來的不少速記出版物,全面論述速度的篇章很少,在介紹速記的功能時,都比較集中地突出一個“速”字,相對地忽略速記作為綜合性技能的一面。一些速記學校的招生章程、廣告,則競相以高速度為號召,標榜高速度,鼓吹高速度。對速度的分檔,說法紛紜,有的分三檔:常速、次高速、高速;最多的分八檔:有所謂慢速、低速、次速、中速、標準速、次高速、高速、超高速;每檔的字數也不一樣:有的定常速為 90 字,有的定 120 字,有的定超高速為 240 字,有的定 270 字,最高的加碼到每分鐘 350 字。初學速記的人,出於解決書寫緩慢問題的迫切需要,加上好奇心驅使,通常對速度最感興趣。我們在接引他們跨進速記世界的大門時,有責任幫助他們全面地認識速記。
《漢語速記通訊》接到不少讀者來信,提出諸如此類的問題:“怎樣達到每分鐘書寫 350 字?”“速記能與音齊飛嗎?”……編者沒有直接出來回答。我們連續發表金禮林同志的《聽得懂方能記得下》、《技術+能力=技能》,居正修同志的《聽不懂怎麼辦》,傅平同志的《聽得懂譯不出怎麼辦》等文章,作者們都是速壇老將,他們以自己的切身經驗,語重心長地啟迪讀者:速記不是純技術、速度並非萬能。
人的認識經受實踐的檢驗。我在五十年代初期主持北京亞校專修科教學工作時,對個別學員經過測試出現的高速度,也沾沾自喜、津津樂道,後來轉為從事速記專業工作,越來越感到不宜片面地強調速度,在實際工作面前,優勢再高的速度束手無策。郭道華同志《速記世界》上撰文表示,決心收回他過去說的:“運用速符記錄基本上能夠與音齊飛”的說法。這種實事求是的治學態度是值得稱道的。總之,如何從我國速記的實際情況出發,同速記的教學與應用掛鈎,恰如其份地闡明速度的重要性,有待我們深入探討。建議先在速記界取得比較一致的認識、消除“唯速度論”的影響,進而指導速記愛好者樹立正確的速度觀,概而言之:重視速度、追求速度而不迷信速度。
二、擬定穩定可靠的速度標準
孤立地宣揚玄乎的可望而不可及的高速度是不切實際的,應當在教學上擬定穩定可靠的速度標準,使得教學雙方都心中有底,以奮力爭取,才是當務之急。
凡是業餘自學,包括函授、刊授、廣播、電視指導下的自學,要求達到的速度標準可定為每分鐘 120 字左右。學習時間以半年為度,平均每天投入一個半小時,總共 240 小時。只要學習者具備一定的條件,堅持自學,循序漸進,目前在全國推行的任何一種體系的速記,都不難達到這樣的速度。速記要為大眾服務。無論現在和將來,專業工作者永遠是少數,非專業工作者用速記,是速記的社會職能的更重要的一個方面。把速度標準定得通過努力可以達到,有利於促進越來越多的人學習和使用速記。不要輕視每分鐘 120 字的速度,這已經比文字書寫快了兩三倍。試想成千上萬的人掌握了這樣的速度,運用到廣泛的文字工作領域,成倍地提高工作效率,速記將發揮多大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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