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的指導◎
文章中使用標點符號的目的,乃在於使文意表達更明確,增強文辭的氣勢。
現在把各種標點符號的名稱、形式、用法分別列出來,期望每位學生均能認識並正確使用。
(一),逗號:用以標明句子應該停頓、分開的作用,是句子裡的隔斷符號。
(二)。句號:用在敘述句的末尾,表示句意已經充足,語意已經完結。
(三)、頓號:用來分開許多連用並列的同類詞語,是隔斷力最小的符號。
(四)?問號:用於疑問句的末尾,表示懷疑、詫異、發問或反問等語氣。
(五);分號:表示句子完了,但意思還不夠完整,語氣還要補足,使底下的句子和上面的句子,合成完整的一句話。或置於各分句中間,用以標明對立、對比的分句。
(六):冒號:總起下文或總結上文,表示前後句的意思相等,也用於提出引語。
(七)!驚嘆號:表示重大強烈的情緒,或表示加強語氣的命令。
(八)「」或『』引號:用在引用語的開頭和末尾,或表示引號內的詞語是特別標示出的。
(九)( ) { } 夾註號:表示在上下兩個符號之間是做說明的作用。
(十)─ ─破折號:表示文句意思或語氣突然改變,也用來總結上文,或當夾註號使用。
(十一)....刪節號:表示話沒說完,語氣沒有完結;或在此省略某些詞句或刪去一部份。
(十二)︱專名號:標在文字的左邊,用以標明人名、地名、國名、宗族等專有名詞。
(十三) ︴書名號:標在文字的左邊,用以標明書名、篇名及報章雜誌。
(十四).音界號:常用於外國人名翻譯成中文的姓名之間,以便讀者容易辨識,不會產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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